韩国海关从即日起,将对于不需申报的低值货物和低于100美元的非文件类包裹货物的收件人信息和货品描述加强监控。
不符合规定的包裹可能会在海关清关过程中被延误。
从2009年7月1日起,对于违反规定的货物,会受到最高200美元的罚款处罚。
不被海关接受货物的实例:
错误或不完整的收件人姓名和地址。
收件人地址必须包含收件人所在大厦名,街道名,及区域名,如下地址就是可以被接受的:
UPS Korea,
10F Central Plaza Bldg,
321-6 Shinjeong-Dong,
Yangcheon-Gu,
Seoul, Korea
收件人姓名应为收件人的全名,不可以是姓名缩写。
不可接受的收件人姓名:J.J. Yu
可接受的收件人全名:Jung Ja Yu
货品描述应尽可能详细。
不可接受的货品描述有:样品/零件/备用件/
可接受的货品描述例如:男式100%纯棉纺织衬衫
申报价值为包裹内各种货件的总价值,是不可接受的。
不可接受的申报价值,例如:2支笔和5本书的总价值为135美元。
可接受的申报价值应为:包裹内各项货件的单价,例如:
每支价值5美元的笔,共2支
每本价值25美元的书,共5本
错误输入货物价值的问题,同样是不可接受的。例如:实际发票价值是1000美元,但申报价值为100美元,是不被海关所接受的。
错误或是不真实的收件人电话,也同样不被接受。
例如:000000,111111,999999,123456,不填写电话等。
为了更好的遵守新海关规定,针对UPS舱单准备流程,
我们将作出必要的改进。日常的服务更新,请登陆网站查询。